康宁的《供应商行为准则》包含了国际劳工组织(ILO)八项基本公约的主要原则,涵盖了被劳工组织视为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的主题。这些约定:
1.《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公约》,1948年(第87号)
2.1949年《组织权和集体谈判权公约》(第98号)
3.《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
4.《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
5.1973年《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
6.1999年《最恶劣形式童工公约》(第182号)
7.1951年《平等报酬公约》(第100号)
8.1958年《歧视(就业和职业)公约》(第111号)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基本公约,并在下文更详细地说明,供应商应承诺维护工人的人权,并以尊严和尊重对待工人。这项承诺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临时工、移民、学生、合同工、直接雇员或任何其他工人。
康宁意识到使用招聘和劳务中介会增加强迫劳动的风险。
所有代表康宁及其供应商的劳务代理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政策,遵守本守则。代表康宁的劳务代理机构必须与相关运营国家的就业和招聘机构及子代理机构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遵守康宁的供应商行为准则。
1.自由选择就业
供应商不得使用强迫劳动、保税劳动(包括债务奴役)或契约劳动、非自愿监狱劳动或剥削性监狱劳动、奴役或贩运人口。所有的工作都是自愿的,工人在得到合理通知后可以自由离开工作或终止雇佣。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以威胁、武力、胁迫、绑架或欺诈的方式运输、窝藏、招募、转移或接收人员以获得劳动或服务。作为雇佣过程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工人离开其原籍国之前,以其本国语言向工人提供书面雇佣协议,其中包括雇佣条款和条件的描述。在工人抵达接受国后,雇佣协议不得进行替代或更改,除非这些更改是为了符合当地法律并提供平等或更好的条款。所有的工作都必须是自愿的,工人有权随时离开工作岗位或终止雇佣。雇主和代理人不得持有或以其他方式销毁、隐瞒、没收或拒绝雇员查阅其身份证件或移民证件,例如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工作许可证,除非法律要求持有此类证件。工人不应被要求向雇主或代理人支付招聘费用或其他有关的就业费用。如果发现这种费用,那么这些费用应该偿还给工人。
2.年轻的工人
供应商不得使用童工。本节所称儿童,是指不满十五周岁的人,或者不满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的人,或者不满该国最低就业年龄的人,以两者中最大者为准。支持使用合法的、符合所有法律法规的工作场所学习项目。供应商应核实年轻工人的年龄,以确保年龄高于最低就业年龄。18岁以下的工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包括夜班和加班。供应商应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通过适当维护学生记录、教育合作伙伴的严格尽职调查以及保护学生权利,确保学生工作者的适当管理。供应商应向所有学生工人提供适当的支持和培训。在没有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学生工、实习生和学徒的工资率应至少与其他从事同等或类似任务的入门级工人的工资率相同。
3.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包括加班,但紧急或异常情况除外。紧急或不寻常的情况:不可预测的情况,需要超出预期的加班时间。这类事件无法计划或预见。在任何情况下,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工作时间应包括法律规定的最低休息时间。劳动者每七日至少休息一天。
4.工作生活条件
工作和生活(如果适用)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当地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人不得因工作或生活条件而面临任何不当的健康或安全风险。上述要求应适用于提供给工人的任何住宿,作为其就业的一部分或与之有关。
5.人道的治疗
供应商不得给予或威胁工人任何非人道待遇,包括对工人的任何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身体胁迫或言语虐待;也不存在任何此类待遇的威胁。供应商应明确定义纪律政策和程序,并向其工人传达这些要求的支持。
6.工资和福利
付给工人的报酬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和法规,包括与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根据当地法律,工人的加班补偿应高于正常时薪。不得扣减工资作为纪律措施。对于每个支付期,应向工人提供及时和可理解的工资表,其中应包括足够的信息,以核实工作报酬的准确性。所有使用临时,派遣和外包劳动力将在当地法律的限制内。供应商应确保所有工人在同等价值的工作中获得同等报酬,不论其性别。供应商不得扣减工资作为纪律措施。应将所有扣减工资的情况告知工人。
7.不歧视
供应商应保证其劳动力不受骚扰和非法歧视。供应商不得在其员工中从事或允许基于种族、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或表达、民族、国籍、残疾、怀孕、宗教、政治立场、工会成员、受保护退伍军人身份、受保护基因信息或婚姻状况的歧视或骚扰,包括但不限于在招聘和雇佣实践中,如晋升、奖励和获得培训的机会。供应商应确保所有级别的就业机会平等,并应制定措施消除女工中特别普遍存在的健康和安全问题(例如人身安全和性骚扰)。对善意提出申诉的工人,包括移徙工人,不得歧视或报复。应当为从事宗教活动的工人提供合理的场所。此外,工人或潜在工人不应接受可能被用作歧视手段的体检或体格检查。
此外,康宁不容忍攻击性、骚扰性或歧视性的标志、图标或符号(包括联邦旗帜),并禁止在康宁所有工作场所和停车场公开展示此类物品。“公开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马克杯、海报、旗帜、毛巾、纹身、工具箱、保险杠贴纸、帽子、口罩和虚荣车牌。任何违反此政策的人将被指示立即将该物品或物品从康宁的场所移走。
8.结社自由
供应商应尊重所有工人组织和加入工会的权利,或尊重工人自行选择不组织和加入工会、集体谈判和参加和平集会的权利,并尊重工人不参加此类活动的权利。工人和/或其代表应能就工作条件和管理做法与管理层公开交流和分享想法和关切,而不必担心歧视、报复、恐吓或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