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1月18日生效的《废旧电气电子设备(WEEE)条例》(第013/2005号),对于您在2005年8月13日之后从康宁购买的设备,康宁必须在一对一、对等的基础上为您新购买的设备所取代的WEEE的收集、处理、回收和再利用提供资金。您从康宁购买的新设备所取代的旧设备被称为历史WEEE。
根据卢森堡WEEE法规,在2005年8月13日之后,您从康宁购买的任何新电气和电子设备最终成为废品后,康宁还必须为这些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回收提供资金。这被称为新WEEE。
康宁产品的价格很有竞争力。对于康宁等制造商来说,任何新的运营成本增加,通常都反映在产品价格的上涨上。然而,康宁决定直接与我们的客户分担这些新的环境成本,而不是提高我们产品的价格。我们相信,对于我们的产品需要解决的任何新的环境成本,我们都应该向您公开。
我们分担这些新的环境成本的方法是:
- 康宁支付处理、再循环和回收WEEE的费用,以达到《条例》规定的目标;
- 康宁支付数据管理和向环境部报告的费用,以证明符合卢森堡WEEE法规的所有行政要求;
- 您支付将您的WEEE运输到康宁在卢森堡指定的回收商的费用。
康宁已经与欧洲先进回收网络(EARN)签订了回收合同,并将承担设备到达EARN比利时工厂后的任何处理、回收和回收费用。所有因购买康宁产品而产生的新WEEE都被归类为无害废物。
您有责任安排并支付EARN的收集和运输费用。为了符合卢森堡的废物法规,您应使用以下其中一种运输工具(在卢森堡开始的生产者回收义务之前,该运输工具将持有有效的废物运输工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