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E信息-丹麦|康宁

丹麦康宁客户的WEEE合规信息

WEEE合规信息-丹麦

康宁产品通过分销商在丹麦销售。分销商作为设备到丹麦的进口商。因此,分销商有法律责任遵守丹麦的WEEE义务。

丹麦采取了与其他欧盟成员国不同的方法来实施废弃电气和电子设备(WEEE)指令。WEEE指令是由丹麦WEEE指令取代的,该指令于2005年8月1日生效。根据该命令,地方当局必须建立来自私人家庭的WEEE (B2C WEEE)和来自企业的WEEE (B2B WEEE)的收集系统。收集系统必须于2006年4月1日前建立,并可采用以下形式:

  • 一个自己带的计划。这是市政府内指定的接收B2C和B2B WEEE的站点;
  • 收集计划。这是一项市政当局或公司从私人家庭和商业地址收集WEEE的计划;

丹麦是欧共体成员国中唯一一个允许企业通过地方政府收集计划向家庭提供废旧电器,并将其用于收集和回收的国家。

如果您在2006年4月1日之前购买的设备变成了废品(即历史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我们建议您使用当地政府免费提供的回收计划。如果您在2006年4月1日后购买了新的康宁设备,以一对一、对等的方式更换该历史WEEE,并且不希望使用当地政府提供的免费收集方案,经销商可以根据您的要求安排向您收集该历史WEEE。但是,提供这项服务的费用可能包含在分销商提供给您的新设备的购买价格中。

当丹麦WEEE系统正式启动时,将提供有关当地政府免费收集计划的详细信息。与此同时,您可以联系当地机构的技术管理团队,以了解其提供的免费收集方案的详细信息。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