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我们的建筑产品规例(CPR)常见问题如下。您也可以下载一份硬拷贝以供离线参考。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 1.与建筑产品有关的欧盟指令和法规是什么?
- CPD(建筑产品指令89/106/EEC)
- 建筑产品法规(EU) No 305/2011 (CPR)于2011年3月9日通过
CPR于2011年3月采用,取代了之前的CPD,并影响到参与建筑产品设计、建造、测试、安装和选择的任何组织.
- 2.《建筑产品规例》的目的是什么?
- 确保有关建筑产品性能的可靠信息
- 提供“通用技术语言”,为建筑产品的性能提供统一的评估方法
- 适用于为建筑和土木工程建设工程生产或纳入其中的所有建筑产品
- 协调所有受CE标志管制的建筑产品
CPR是欧盟的一项努力,旨在确保所有建筑材料都符合健康和安全的关键要求,无论制造商或原产国如何,都能轻松进行贸易。
- 3.谁会受到心肺复苏术的影响?
- 制造商在宣布其产品的性能时
- 成员国当局在规定建筑产品要求时
- 欧盟认可的测试机构将向制造商发出符合标准的声明
- 组织(建筑师,工程师,施工人员)在选择用于建筑工程的产品时
- 4.CPR如何定位通信电缆?
- CPR附录IV确定了产品领域31:电力、控制和通信电缆
- 电缆作为建筑结构的永久部分,需要按照CPR进行施工和测试
这组产品涉及光纤和铜数据通信电缆。
- 5.哪些电缆在CPR法规中不被考虑并且不能测试?
- 非永久安装在建筑物内的电缆和所有室外(风管、架空、直埋)电缆
- 6.CPR前的烧伤测试和标准是什么?
- 电缆在燃烧方面的安全性表现为阻燃和无腐蚀性(FRNC)和/或低烟、零卤(LSZH)。有关所使用的标准,请参阅下表。
- FRNC/LSZH定义已被CPR下电缆对火灾反应的新方法所取代
- 7.哪些标准定义了电缆的烧伤分类?
- EN 13501-6是CPR领域的领先标准,规定了必须满足特定分类电缆的新测试方法和性能标准
- 它包含了新的烧伤分类标准以及旧的标准
注:聚束测试没有出现在上图中,但根据EN 50399的测试是在聚束配置下进行的
- 单根电缆的燃烧性能(EN 60332-1-2)测量电缆暴露在明火下的火焰蔓延
- 燃烧电缆产生烟雾(EN 61034-2)测量燃烧电缆产生的烟雾的不透明度/半透明度(不透明的烟雾可能会阻止居住者安全逃离建筑物)
- 电缆燃烧产生的酸度(EN 60754-2)测量电缆燃烧产生的气体的酸性或腐蚀性(气体对居住者有毒,可能损坏建筑物中的设备或材料)
- 捆扎电缆的燃烧性能(EN 50399)测量电缆在火灾初期,直接暴露在20.5 kW火源(场景1)和30 kW火源(场景2)下的反应。
测量的参数包括:火焰蔓延(FR),总热释放(THR),热释放率(HRR),火灾指数增长率(FIGRA),总烟雾产生(TSP),烟雾产生率(SPR),和燃烧物质的液滴数。此外,还有另一种标准适用于一类新的不可燃电缆:
- 氧弹量热计(EN ISO 1716)测量材料燃烧时的热流,因为燃烧时释放高热的材料可能引燃其他材料
- 8.CPR中新定义了哪些类别?
- 心肺复苏术包括七种电缆,从Aca到Fca
- 根据热量释放和火焰传播标准来分配等级
- 对于额外的要求,有三个补充类别:生产/排放(s),酸性(a)和燃烧液滴(d)
- 一个ca-电缆由不可燃材料制成
- B1caB2caCcaDcaEca-适用于由可燃材料制成的电缆
- Fca—完全没有防火功能的电缆
- A类要求ca和B1ca是否非常严格,目前由热塑性无卤素材料组成的电缆不能满足
注:ca为电缆
- 9.谁来决定电缆是否符合CPR?
- 在欧盟,“公告机构”是由成员国(如德国的VDE)定义的认证测试机构,颁发合格声明证书
- 经认可的测试机构进行初始测量,并根据其性能对电缆进行评级
- 测试评估可以包括对产品、其设计和制造过程的检查和检查
- 符合性声明允许制造商为产品贴上CE标志,这是在欧盟分销和销售所必需的
认证机构向制造商发出合格声明证书。制造商只有在标记成为强制性之后,才能应用适当的CE标记在欧盟范围内销售产品。
- 10.CE标志是什么样子的?它将被放置在电缆的什么位置?
- 符合新法规的产品将有CE标志,表明电缆既符合EN13501-6标准,又符合消防安全特性
- 电缆和/或其包装和/或标签将标记并带有强制性(产地、制造商名称、部件号、防火分类)和附加元素(年份、单项认证标志等)。
符合新规定的产品将有CE标志,表明电缆的火灾反应等级。CE标志可印制在电缆上和/或包装上。
- 11.Fca电缆(完全没有防火保护)也必须贴上CE标志吗?
- Fca电缆必须带有CE标志
- 12.CE标志何时生效?
- 在包括CE标志在内的标准作为要求颁布之前,欧盟成员国从2016年7月1日开始有一个过渡期
强制性CE评分将于2017年7月1日开始。
- 13.除了CPR,还有国家规定吗?
- 每个欧盟成员国都必须执行CPR和任何必要的国家指定
- 在德国:MBO (Musterbauordnung)和MLAR (Muster Leitungsanlagen Richtlinie)仍然有效,必须实现-新的欧盟等级(B2ca到Fca)与德国DIN类相关(B1, B2, B3)
- 德国联邦州政府决定特定用途(如学校、医院、办公室)和建筑物中特殊区域(如疏散路线)的等级要求。
现有的国家名称(如德国的DIN)仍然有效。一些国家可能需要过渡或发展除CPR之外的国家指定。
- 14.我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的信息?
- 在欧盟委员会,企业和行业网站http://ec.europa.eu/growth/sectors/construction/product-regulation/
- 在康宁网站上进行更新www.akinfefatou.com/opcomm/c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