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排放
我们通过气候登记处记录并报告我们的全球温室气体(GHG)排放量。气候登记处是北美各州、各省、地区和土著主权国家之间的非营利合作机构,它制定了一致和透明的标准,以计算、核实并将GHG排放量公开报告到单一登记处。
我们的全球清单是使用气候登记处的一般报告协议编制的,该协议遵循与世界资源研究所/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理事会(WRI/WBCSD)温室气体协议相同的原则——公司会计和报告标准(修订版)。这些公司范围内的清单包括以下来源的温室气体排放:
- 化石燃料固定燃烧的直接排放
- 使用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
- 化学品和原材料制造或加工产生的直接排放
- 有意和无意释放氢氟碳化合物造成的无组织排放
- 康宁航空机队和机动车辆产生的直接移动排放
清单中报告的气体包括《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所有六种国际公认的温室气体:
- 二氧化碳
- 甲烷
- 一氧化二氮
- 氢氟碳化合物
- 全氟化碳
- 六氟化硫
康宁公司每年向CDP(以前的碳披露项目)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量。2020年提交给CDP的气候变化调查问卷可用在这里.